关于对陇南市市本级参保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
关于对陇南市市本级参保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部署及要求,市社会保险局会同市工信局、市统计局通过数据比对共享及参保数据、承诺制、钉钉平台信息采集等多种方式确定划型,市本级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企业99户(第1批),现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4月1日至年4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电方式,对公示对象弄虚作假上报材料,以获得中小微企业的划型等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参保企业对本单位划型结论有异议的,携带有效证件到市社会保险局稽核科申请划型变更。市社会保险局将按规定进行复核,复核后确定新的划型结论,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科(举报-)陇南市社会保险局稽核科(咨询-)附件:陇南市市本级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类型划分名单(第1批)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1日
审核
董鹏
供稿
辛凯编辑
张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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