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陇南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益性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工勤岗位工作人员1名。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一)须满足以下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之一: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4.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注:报名者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二)高中以上学历,男性,退役军人,年龄27周岁以下;(三)具有5年以上驾龄且具备一定的摄影水平;(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违反“两个维护”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3.在校及毕业后择业期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三、招聘方式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核查公示后报市人社局统一审核聘用。四、招聘程序1.组织报名: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市人力资源市场协助,采取现场报名、招聘和求职人员双向选择的方式。2.报名时间: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3.报名地点: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陇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人社大厦一楼大厅)4.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5.考核考察:对报名人员进行能力考核及资格考察并择优选聘。6.政审: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或村委会进行盖章。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非法组织、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理,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7.结果公示:招聘完成后将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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