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年陇南市公安局公开为交
一、招聘计划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25名、女5名)。
(二)从市公安局(含交警支队)现有自聘人员中招考30名。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警务辅助人员身份,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主要协助开展事故处理、秩序管理、路面执勤执法、安全宣传、办公后勤等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志愿从事交通管理、服从工作分配的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具有陇南市户籍的退役军人;
3、具有陇南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未就业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左右裸眼视力4.6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厘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二)市公安局(含交警支队)现有自聘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志愿从事交通管理、服从工作分配的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具有陇南市户籍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陇南市户籍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为18周岁(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左右裸眼视力4.6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厘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人才中心和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办法,包括以下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5月27日(星期三)至年5月29日(星期五)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一楼(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查询);
(3)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明;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张;
(5)缴纳考务费:元;
(6)报名现场填报《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7)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交通管理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等。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人才中心、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核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可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的方式,满分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通过“陇南公安”和“陇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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