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城区收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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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规范停车管理和收费行为,根据《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和《陇南市武都区城市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决定对武都城区智慧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年3月1日7:00起。
二、实施地点:武都城区已建成智慧停车场的公共停车泊位。城区其余地段的公共停车泊位,待智慧停车场建成后陆续收费。
三、免费车辆
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车辆和医疗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城市管理执法车、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
四、收费标准
临时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一类区收费标准:7:00至22:00首小时收费3元,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22:00至次日7:00首小时2元,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首小时收费标准收费,1小时以后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在当日7:00至次日7:00停车费15元封顶,次日7:00开始新的计费时段。
二类区收费标准:7:00至22:00首小时2元,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22:00至次日7:00首小时1元,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首小时收费标准收费,1小时以后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在当日7:00至次日7:00停车费12元封顶,次日7:00开始新的计费时段。
五、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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