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法要闻川陕甘环资协作第二次会议fo
为深化和延展川陕甘环境资源协作内涵、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与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司法保护,11月10日,由四川广元中院主办的“川陕甘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暨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在广元市青川县大熊猫国家公园所在地举行。陇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彦平带领市法院民三庭庭长赵江越,环境资源集中管辖的武都区法院、国家大熊猫公园所在地的文县法院主要院领导参加会议。
.11.10
会议邀请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副所长胡斌、副教授刘静等专家学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高峰受邀出席会议。广元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阳出席会议。甘肃陇南法院、陕西宝鸡法院、汉中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大熊猫国家公园广元管理分局副局长任守铭,广元市青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国辉以及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广元两级法院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今年6月5日,陕西宝鸡、汉中、甘肃陇南、四川广元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协商,签订《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建立了川陕甘环资审判协作机制。(点击回顾)
川陕甘环资协作机制得到了最高院、各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白皮书》以“打造区域生态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新格局”为标识,对川陕甘环资协作机制予以前置介绍。
川陕甘环资协作及国家大熊猫公园司法保护相关问题的交流探讨
甘肃陇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彦平作了交流发言。
张彦平发言指出:自川陕甘三省四地法院签署《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来,陇南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方针,参与环境综合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年9月18日陇南中院携辖区各基层法院分别在各法院所在地与三省四地法院一道举行了为期三天的“长江十年禁渔”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了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和生态保护常识,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长江流域环境生态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甘肃法院自年9月在全省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原则,由市州政府所在地基层法院统一受理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即陇南市辖区涉环资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均由武都区法院集中受理。近年来,武都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相关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自然环境资源加大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张彦平结合这次会议主题,将甘肃南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和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及司法保护情况向参会人员做一简要汇报。会后,与会人员调研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广元分园环境保护及环境行政执法工作、青川县人民法院大熊猫国家公园广元片区法庭工作。张彦平一行到文县碧口法庭考察了法庭建设基本情况。
监制:蒲黎生审核:李关君编辑:张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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