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纳入经
年以来,陇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及时成立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出台了《中共陇南市委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陇发〔〕15号);确定徽县为全市综合改革试点县,着力培育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在徽县召开了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暨基层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市财政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在全系统建成了62个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示范社,并对综合改革所需工作经费给予了保障。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陇南市年度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管理责任考核内容》中,将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统一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项目是各县(区)成立领导机构,出台实施方案,研究安排部署并启动深化改革工作情况;对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配备、机关参公管理和人员编制落实情况;对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和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网工程”和农民技能培训专项补助资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等。
文:张媛编辑:杨爱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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