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督查陇南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杨险峰作讲话)
4月28日,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杨险峰一行督查陇南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剑勇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界平,党组成员、副院长蒲黎生、张彦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小平以及各县(区)法院院长、市法院司改办成员参加座谈会。
(马剑勇作工作汇报)
座谈会上,马剑勇就陇南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情况进行汇报。他指出,陇南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改革部署,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近期,市法院制定了相关办法、规定、制度、实施方案等共22项,涵盖了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统管、员额制运行、案件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是在对司法改革政策深入理解的基础上,结合陇南实际出台的制度规定,为司法改革政策有效落实打好制度基础。全市法院积极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市法院召开审判团队运行动员会议,法官员额制运行正式启动。全市法院审判团队运行正在稳步推进。
杨险峰在听取汇报后指出,陇南法院各项司法改革工作已经启动,各项改革政策和制度逐步落实到位,有些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改革取得一定实效。他强调,要紧盯关键时间点,在党的十九大之前,按期完成改革任务。要靠实主体责任,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司法改革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见效。要做好干警政治思想工作和改革政策解读,把思想工作做到前面,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各县(区)法院院长就本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分别进行汇报。
来源:陇南中院编辑:黄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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