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为保障来访群众的健康、安全。即日起,我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主要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处理群众诉求。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告。广大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我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信件: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到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
转载请注明:http://www.longnanzx.com/lnsls/7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