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拟推荐参评ldquo20
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年陇南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西教人〔〕28号)文件和县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经学校广泛宣传,教师个人自主申报,校委会严格审查,学校拟推荐:刘嘉子参评“年陇南市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艾小宝、吕二强和吕双录3人参评“年陇南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相关程序进行推荐上报。
一、公示时间:
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共三个工作日。
二、反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亚明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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