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陇南取消了商品住房限购,住宅销售均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我市取消了商品住房限购,住宅均价为每平方米元,去年为每平方米元,同比增长9.93%。
年上半年,从中央到地方,楼市新政频频出台,“新政”、央行降息降准,我市出台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公积金新政也紧随其后,这些政策均不同程度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取消商品房限购。取消了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限购套数,对已拥有一套商品住房的家庭,以年满十八岁子女的名义另购一套普通商品房的,可以享受首次购房政策。
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加大信贷支持。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利率水平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为方便居民购房,我市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公积金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到25年。同时降低了职工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再次购买住房,首付款最低比例为30%。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行购房税收减免。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房屋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个人购买、销售住房涉及其他税收的,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执行。
鼓励农民在城镇购买住房。凡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农户和重大项目拆迁安置户,鼓励其自主在城镇购房,按《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镇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办理。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房地产市场开始回暖。年1至7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额13.76亿元,同比增长58.3%,其中住宅开发投资13.28亿元,同比增长67.68%。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为.6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为.42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新开工面积为53.5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为4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5%。
1至7月份,商品房实际销售面积为31.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6%,其中现房销售面积6.9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6;期房销售24.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6%,住宅销售面积25.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
责任编辑:李文霞编辑:张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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