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徽县法院3名法官在全省全市法院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是依照法律规定制作的处理各类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记载审理过程和结果,确定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具有法律强制力。它既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法治宣传的生动教材,还是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队伍建设年”暨年度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队伍建设年”暨年度全市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我院3名法官的裁判文书荣获表彰。其中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克强撰写的()甘民初号裁判文书荣获市中院优秀奖,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杨波林撰写的()甘民初号裁判文书分别荣获省高院三等奖和市中院一等奖,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杜鸿武撰写的()甘民初12号裁判文书荣获市中院优秀奖。

近年来,徽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大局,忠实履职,司法为民,开拓创新,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权威性、指引性,坚持以案释法,扩大宣传效果,通过优秀的裁判文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徽县法院将发扬成绩,不骄不躁,用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精神,奋力谱写人民法院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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