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民政
农村低保
专项整治暨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
年5月9日下午,在市政府行政中心主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暨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各县区分管县区长、民政局局长、扶贫办主任、分管社会救助工作的民政局副局长或社会救助办公室主任,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社会救助办公室工作人员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李强主持,副市长、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漆文忠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市民政局局长、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任建荣宣读了《陇南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市民政局副局长郑军就社会救助最新政策作了详细解读并安排了当前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副市长、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漆文忠就做好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暨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农村低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把此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做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做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践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实际行动,准确把握政策、依法依规操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强力推行阳光低保、责任低保,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6月年底完成低保重新认定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履职尽责,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整治与社会救助重要工作任务全面按时完成。此次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和城乡低保“四严格两促进”活动、社会救助“四项创新突破”工作都是落实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抓好实施。一要严格把握政策,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四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进行微调,将原来三四类中的一些困难群体调整到一、二类中,提高这部分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坚决剔除过去用低保解决拆迁占、计生奖励、化解信访矛盾等违背低保政策的错误做法,还低保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本性。二要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要抓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目标任务、救助标准、保障对象、操作程序、信息资源共享等五个方面的衔接。要通过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和交叉对象进行准确认定,使农村低保对象享受低保政策、扶贫对象接受扶贫帮扶、交叉对象实现政策共同覆盖和同步管理,形成“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两轮驱动新格局。三要认真贯彻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政策,切实做好城乡特困人员排查认定。各县区要以这次全面排查工作为契机,以城乡统筹、托底保障、精准救助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困难和差距,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补齐政策“短板”,将符合条件的城乡“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范围,做到不漏一人。四要进一步强化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要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权益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住房救助;要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要求,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简化程序,方便困难群众就医;要围绕“救急难、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作用,帮助突发困难家庭解决困难,渡过难关;要围绕人人享有基本教育和就业的要求,做好困难家庭适龄儿童教育、大中专学生和职业教育救助与零就业家庭就业救助,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在助推精准扶贫攻坚战役中的整体功能。
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力量、完善措施,切实增强社会救助工作能力保障。一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各县区要健全完善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领导,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兜底任务落实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社会救助工作主体责任,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效的行动,更有力的措施,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让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二要加强宣传督导跟踪问效,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市政府近期要组织开展针对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和社会救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项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对工作滞后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严肃问责。同时要加大对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救助资金依法安全运行,确保项目、资金、人员安全。市民政局要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宣传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确保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基层干部熟悉运用政策。三要加强督促检查,成立由县乡两级政府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紧密配合,协调行动,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由分管民政的县区长负总责、亲自抓,民政局领导具体抓,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供稿:陇南市社会救助办公室
编辑:陇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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