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法要闻市法院在康县设立望关环保旅游

12月25日,市法院在康县设立望关环保旅游法庭和阳坝环境资源法庭并举行揭牌仪式。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剑勇出席仪式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彦平宣读《关于设立阳坝环境资源法庭和望关环保旅游法庭的批复》。康县法院院长王锋主持揭牌仪式。康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映溢,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世宝以及公安、司法、环保、自然资源、文广旅局、长坝镇、阳坝镇负责同志先后参加揭牌仪式。

马剑勇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依法审理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妥善审理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起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设立环保旅游法庭和环境资源法庭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环境资源保护的治理能力,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利于建立完善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多元治理机制。市县两级法院要以此为契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涉旅矛盾纠纷,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为康县的山清水秀、宁静祥和保驾护航,为推进康县环境资源保护和旅游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彦平在宣读批复时指出,市法院同意康县法院在阳坝法庭设立阳坝环境资源法庭,在望关法庭设立望关环保旅游法庭,分别对涉环境资源保护和涉旅游景区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及非诉行政审查案件统一归口管理,实行“三合一”审判模式。

与会领导共同为望关环保旅游法庭和阳坝环境资源法庭揭牌。

(来源:办公室)

监制:蒲黎生审核:李关君编辑:张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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