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刚在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职,主动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以“”发展战略为总纲,不断增强服务和保障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
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
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1人
延伸服务触角,保障“三农”工作,发挥67个派驻乡镇检察室作用
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次,化解矛盾纠纷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个
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不断促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探索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陇南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项措施》
召开“市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邀请市工商联主要领导、非公经济界代表面对面交流沟通,征求企业发展法律需求
主动对接32家非公企业,开展警示教育、送法进商会、进企业等活动22次,提供法律咨询85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具体问题23项,促进全市非公经济依法健康快速发展
着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为铜钱乡铜钱坝、张朋等四个村协调便民桥一座,环村路2.8公里,协调西洋大樱桃、养鸭、养蜂等项目资金万元。
结合“美丽乡村”和“乡村旅游”建设,主动作为,为岸门口镇吊桥沟村协调筹集项目资金余万元
二、积极推进平安陇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密切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起诉等职能,加强十九大期间安全维稳,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人,起诉人。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邪教组织犯罪,以及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人,提起公诉人
依法对韩宏斌、沙世红等17人恶势力团伙故意杀人、非法拘禁、赌博、敲诈勒索案,叶东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杨旭芹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省检察院交办的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刘长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提起公诉
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开展“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生态陇南”“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渎职犯罪”等专项行动,助推陇南生态文明建设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人,起诉18人
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7件17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慎捕慎诉少监禁”,对轻微犯罪不批捕人,不起诉人,着力减少社会对抗
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纠正脱管漏管虚管86人
举办“法治进校园”“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等专项活动
推行“三个穷尽”和“三个必须”信访工作模式,处理信访人次,受理申诉案件11件
救助刑事被害人11件,发放救助金20.8万元。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惩防并举,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0件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2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反贪、反渎工作均位居全省第二。
积极支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纪委开展试点工作,认真做好过渡时期工作衔接,确保机构、职能顺利划转,改革平稳过渡。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件
查办贪污贿赂20万元以上大案25件28人,要案4件4人
先后抽调70多名干警,历时8个多月,配合省纪委、省检察院办理:
省黄河剧院原总经理唐小平、省林业厅原厅长马光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理事长雷志强等腐败案件;
并经指定管辖,成功立案查办了临夏州文广新局原局长马光才(正县级),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张有为(正县级),临夏州总工会原调研员马学真等涉嫌受贿犯罪大要案;
李磊、吴平、梁家铭等50万元以上的行贿案件14件16人
依法查办:
甘肃医药集团公司陇南医药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蒲社来(正县级)受贿案;
康县长坝镇国土所所长王玉宏、干部王堃、望关镇贯上村村主任蒲金宝与中贵输气管道陇南支线项目部经理樊石春4人贪污征地补偿款33.3万元等案件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
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查处重特大案件4件8人
开展查处扶贫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等专项行动
依法查办了原小陇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嘉陵保护站站长牛吉平等6人,涉嫌玩忽职守致使亩森林被毁案等案件。
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
利用检察建议、警示教育基地、制作微电影、播放专题片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场次
防控风险、完善制度检察建议14件,开展预防调查16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次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增强预防工作实效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规范、理性开展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
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力度
监督立案38件,监督撤案49件,纠正漏捕23人,纠正漏诉44人,侦查活动违法42件次,提起抗诉9件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
定期开展巡视、巡回检察,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9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1件
加大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力度,共受理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件,监督收监3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发出执行监督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6件,提请抗诉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1件
强化行政机关履职监督,履行征收人防费、区域环境卫生监管、土地监管、林地监管等职责检察建议81件,采纳并整改66件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司法改革部署,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全市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
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检察人员明确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完成职务序列套改和检察官等级评定
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明确司法责任
制定陇南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暂行规定》《领导干部办案规定》《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
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件,其中诉前整改51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判决率、胜诉率均为%
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草原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亩
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83公里
清理垃圾立方
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1.亿元,约占全省公益诉讼案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亿元的30%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在全省位居第一,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进行了推广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积极构建新型侦捕诉审辩关系
落实疑罪从无原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
进一步凸显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在庭审和证明犯罪中的主体作用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五个过硬”为统领,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
加强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
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两个责任”
开展检务督查2次
对各县区院检察长、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1次
对各县区院检察长分别单独约谈1次
狠抓业务能力建设,通过邀请大学教授讲课、业务竞赛、技能培训,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培训、陕甘川三省四市八县公诉论辩赛等方式,培训干警人次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
依托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件、法律文书份
市院组成巡察组,对九个基层院逐一开展巡察,提出整改意见
开展基层院评估,掌握基层院情况,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和突出困难
持续整治“四风”,坚持“一案双查”,促进办案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1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3条
建立检察机关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
邀请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视察检察工作2次
依法监督职务犯罪案件27件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监督检察
基础保障更加坚实
着力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院执行力
全市两级院“两房”建设、信息化建设、技术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有了历史性改观,“两房”债务得到化解
创先争优氛围进一步形成,全市两级院党组均被党委评为好班子,15个集体和37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更加坚实
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两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两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较少,信息化应用能力仍然薄弱。三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部分干警思想准备还不充分。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陇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树立新发展理念,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继续围绕市委“”发展战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建设美丽陇南。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陇南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紧扣全市脱贫攻坚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犯罪,坚决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营造全面小康的良好环境。
二、持续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防冤假错及瑕疵案。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力度,推动解决舆论高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老大难”问题,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对刑罚变更、财产刑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执行监督,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水平。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依法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三、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陇南检察转型发展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有序推进检察官职业保障等配套性改革措施,以及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保障改革全面完成。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现代科技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升级发展。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抓好未办结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积极谋划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业务衔接机制,确保党中央重大部署落到实处。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媒体沟通能力,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确保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方针,切实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纪律规矩约束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与办案工作一体推进,检务督察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同时发力,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十九大精神学习,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推进文化育检,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快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认真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继续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以推进检察工作任务落实在基层为重心,把增强基层检察院执行力作为重点任务,充分调动基层院首创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院的执行力、软实力和凝聚力。更加有序推进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促进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基层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司法。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法治陇南、平安陇南、和谐陇南、美丽陇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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