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陇南市人力资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市直各单位: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支持保障措施通知如下:一、强化表彰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及时表彰奖励疫情防控有功人员市、县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贡献突出的医护人员和医务团队,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按照其所作出的贡献,分别给予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等奖励并给予一次性奖金。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认真做好搜集整理,为下一步更高层次表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做好评选推荐的准备工作。

二、强化职称评聘的激励导向作用,优先解决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

凡参加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参加援鄂医疗队等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市、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作出突出贡献的,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聘任,并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和省、市领军人才。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可参照以上同类医疗卫生人员聘用倾斜政策执行。

三、简化手续特事特办,招聘补充医疗卫生人才满足疫情防控需求

凡我市医疗卫生系统急需招聘的从事传染、呼吸、重症监护、放射等疫情防控急需的各类人才,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可简化招聘程序,将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与招聘考察相结合,由单位直接招聘聘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调医护人员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主管部门自主决定,特事特办。相关招聘备案、调配手续疫情过后补办;对于本市医疗卫生单位临时聘用的医护人员中,有参加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参加援鄂医疗队等经历且表现突出的,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招聘为正式工作人员。四、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管理确保疫情防控与正常工作两不误在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时刻,各县区、市直各事业单位既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又要教育和引导他们坚守岗位,扎实工作。要把工作人员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情况,作为今年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获得表彰奖励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5%,对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个人,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对在疫情防控中不顾大局、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2月6日

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品

监制:何康荣责编:蔺虎校审:黎华甜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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